问题 | 人身损害起算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人身损害起算诉讼时效的规定为:人身遭受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人身损害起算诉讼时效是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如果超过二十年的,则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诉讼期。 一、民法典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为3年。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二、关于交通事故诉讼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程序的规定有: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起诉的诉讼期间为三年;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期间为一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当时起算;受伤时未曾发现,但是之后经过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在起诉时,应当把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其余的与普通诉讼一样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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