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股权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1.出卖股权需要合理定价;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要求被投资企业先分股息或者先进行盈余公积转增;3.在买股权之前一定要求卖方股东先分股息。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5.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6.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买卖股权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1.出卖股权需要合理定价;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最基本节税策略就是要求被投资企业先分股息或者先进行盈余公积转增;3.在买股权之前一定要求卖方股东先分股息。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5.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6.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股权收购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股权收购注意事项:1、股权收购要注意避免关联交易;2、股权收购应当订立书面协议,且应当事先查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等;3、股权收购的其他法定注意事项。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风险提示:建议收购方与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基准日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基准日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收购方)承担。此种约定,实质上是公司将自己的债务转让给了原股东或新股东,是一份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同意。因此,此种约定在没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虽然此种约定对外无效,但在新老股东以及公司之间还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权在交易时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股权交易需注意下列问题:1、明晰股权结构;2、资产评估;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4、出让方的保证;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6、确定转让条件;7、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至少有五个方面的注意事项: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四、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产状况(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五、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应注意受让股权是否为共有财产,股权出让是否征得共有人书面同意;(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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