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民法典中,对于无效婚姻,是否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
释义 | 无效婚姻不需要离婚。解除无效婚姻的方式包括:1. 双方无配偶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2. 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可向法院起诉解除。3. 双方均有配偶者的同居关系可向法院起诉解除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起诉流程: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立案,送达被告,答辩,开庭审理,做出判决。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无效的婚姻不需要离婚。 解除无效婚姻的方式包括: 1.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双方无需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 2. 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 双方均有配偶者的同居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 2.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 3. 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 开庭审理。 6. 法院做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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