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干部酒驾一般给予什么处分 |
释义 | 干部酒驾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待公安机关对酒驾醉驾党员干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党员干部存在违法行为,且未发现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需要核实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不需要经过初核程序即由监督检查部门直接办理立案审查手续,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这样可以大大节省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在根据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酒驾醉驾的党员党纪处分过程中,承办人员不能只是就事论事,局限于被审查人饮酒驾驶问题,还应增强审查敏锐性,将目光着眼于追溯违法行为的“前因”,运用系统关联的思维方式挖掘有价值的线索。在审查过程中,除核实被审查人酒驾醉驾的基本事实外,还应把监督触角延伸到违规吃喝查处上,及时了解饮酒事由、参加宴请的地点、参与吃喝人员信息、费用及支付渠道等情况,深入核查酒驾醉驾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对明确构成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坚持依纪依法同步审查,查深查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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