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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客拖欠租金的合同如何解除
释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欠房租多久可以终止合同
    欠房租多久可以解除合同首先看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约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明确约定适用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针对这个情形进行明确约定,那么适用法律规定。先向租赁房发个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在到达租赁人时生效。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被解除后,租赁期间尚未届满的,合同终止履行,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害,应当进行清算。合理期限应当根据到期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二、租客拖欠租金怎么办?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是恶意欠租,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采取诉讼途径追讨租金
    出租人可以采取诉讼的途径并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由法院对承租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以便法院日后的判决能够及时得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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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