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竣工验收:管道工程全部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交钢管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完整的完工验收资料。经监理报送发包人批准后,进行钢管工程的完工验收。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如下:a、钢管竣工图;b、各项材料和连接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c、钢管制造、焊接、安装的质量检查报告;d、钢管一、二类焊缝焊接工作档案卡(包括焊工名册和代号);e、重大缺陷处理报告;f、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完工资料。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