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违法转包的处理有时效。违法行为发生或终了之日起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即就是后来发现了也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转包行为,因为其属于有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究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