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的方法如下: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分级范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经发证部门批准,方可承担考试工作。 2、法律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见本办法附件。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二、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