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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应该如何定性?
释义
    怎样定性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
    寻衅滋事怎样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共犯怎样认定
    不论什么犯罪,对共犯的认定都有以下要求:《刑法》总则中的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所谓“共同故意犯罪”应当具备共同的故意,有两层含义:一是几名犯罪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都持故意的心理状态,即都明知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是几名犯罪人相互明知,即都认识到自己和其他行为人在共同进行某一犯罪活动。以上这两方面的统一,就形成了犯罪人的共同故意。
    寻衅滋事应该怎样量刑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拨,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该内容由 袁瑞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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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8: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