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补缴算不算连续正常缴纳 |
释义 | 公积金补缴算连续正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 一、公积金贷款后辞职了该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后辞职,除了公积金中断存缴,剩余未够贷款还款的部分需要当事人支付外,对已经签订的公积金贷款合同没有任何影响。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二、公积金销户后如何恢复 公积金销户后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恢复。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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