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岁,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含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一、赡养老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被赡养人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项目的信息之一,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个税返还即个税手续费返还,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 二、新税法赡养老人细则 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如何赡养老人成为社会焦点,在专项附加扣除中引入赡养老人支出,可谓抓住了社会痛点。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进行扣除;其中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此外,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举个例子,一位老人有三个子女赡养,每个孩子可以平均分摊每年24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 也可以经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约定,每个子女分别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额,但每个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值得关注的是,有些情况下,赡养老人不止两位,这种情况会不会增加扣除额度?根据征求意见稿,赡养两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三、赡养老人支出个税专项扣除办法有哪些 赡养老人支持的个税专项扣除的办法有:纳税人需有1位被赡养的老人年满60岁(含60,被赡养人可以包括: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纳税人如果是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如是非独生子女,则由可与其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额度,但每人分摊额度不可超过每月1000元。也可以协商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