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 |
释义 | 一、婚内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 婚内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 (1)订立协议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的; (4)损害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二、夫妻协议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1、夫妻协议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2、通常情况下是均等分割,若一方有过错可以适当的少分财产。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 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希望本文可以让您对无效婚姻的相关知识有新的了解和认识,对于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形都由法律明确规定,比较清晰。 四、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一是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二是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三是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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