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死亡债务可以继承。如果债务人生前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的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生前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债务人的生前债务,即第一顺位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