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如果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权。律师会见是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行使辩护权利的重要环节,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了律师会见的权利。如果在会见期间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应当及时向相关机关申诉或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律师享有会见被告人的权利。被告人的律师有权依法会见其委托代理的情况下,向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在依法开庭审理时有权到庭听审,并发表辩论。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二条:对于不依法侵犯律师会见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尊重律师职业道德、干扰律师工作的行为,律师可以向监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总之,在律师会见期间,应当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可以依法采取措施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