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转让股权需要依照《公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股东转让股权可以分为对公司内部的股东转让和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转让,法律对股东在公司内部的转让限制较为宽松,股东履行通知义务即可。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限制较为严格,要求取得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同时应当遵循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需要注意比较重要的一点是,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当是自己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