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开票人和复票人可以为同一人。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如何填写,税法上暂无规定,纳税人如实填写即可,如果开票人和复核人实际为同一个人的,可以填写同一人信息。但建议企业尽量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将开票人和复核人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 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