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的一定可以做失业登记吗? |
释义 | 是不是所有失业的人都可以做失业登记呢? (一)失业登记的定义 《失业登记证明书》是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制定的表格,由单位经办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经办机构确认,可凭借此证书优先得到就业岗位。 (二)只有哪些人员才可以进行失业登记? 1、法律明确,失业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6类失业人员,分别是: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综上,失业登记并非每个失业的人都可以去登记的,只有以上七种情形的失业人员菜才也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人员包括: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