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年兄弟姐妹是否有责任扶养? |
释义 | 成年兄弟姐妹之间无抚养义务,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需扶养父母去世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需扶养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姐。 法律分析 1、成年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2、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拓展延伸 成年兄弟姐妹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成年兄弟姐妹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涉及他们在家庭中扶养、照顾和支持其他兄弟姐妹的责任。根据法律,成年兄弟姐妹通常没有明确的法定义务来扶养彼此。然而,根据家庭关系和道德责任,他们可能会承担一定的义务来帮助彼此。这种义务可能源于家庭传统、文化价值观和个人道德观念。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要求成年兄弟姐妹提供经济支持,例如在紧急情况下或家庭成员有特殊需求时。总之,成年兄弟姐妹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受到家庭、文化和法律因素的影响。 结语 成年兄弟姐妹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受到家庭、文化和法律因素的影响。根据法律,成年兄弟姐妹通常没有明确的法定义务来扶养彼此。然而,根据家庭关系和道德责任,他们可能会承担一定的义务来帮助彼此。这种义务可能源于家庭传统、文化价值观和个人道德观念。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要求成年兄弟姐妹提供经济支持,例如在紧急情况下或家庭成员有特殊需求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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