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二)申请发行。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三)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四)公告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 一、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三)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五)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六)公司净资产额; (七)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八)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九)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公司债券上市包括哪些环节 (一)申请核准,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核准,并报送以下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债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二)安排上市,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债券上市申请之后,应当及时安排债券上市; (三)上市公告,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