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证能顺利上户口吗? |
释义 | 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办理准生证需要先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相关部门开具无子女证明信,然后到计生办盖章,最后到女方户籍处办理准生证。 法律分析 一、没有结婚证怎么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结婚证丢失的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二、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准生证 结婚证是办理准生证必要证件,不然把孩子生下来了也报不上户口,所以建议先去把结婚证办了,再进行准生证的办理。 准生证办理要求: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领结婚证件的话是需要通过民政部门来进行办理,而且双方必须要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否则也是没有办法办理的,办理完毕之后就可以给孩子完成落户手续了,没有结婚证落户的话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结语 结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政策要求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对于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对于结婚证丢失的情况,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准生证需要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按照规定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或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并到相应的计生办盖章。最后,持有盖有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其他材料,到女方户籍处办理准生证。办理结婚证件是办理准生证的必要条件,建议先办理结婚证,再办理准生证。请注意,没有结婚证落户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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