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重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1、重伤残鉴定标准有:
 (1)重伤一级,植物人状态、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偏瘫、运动障碍、智力退化,生活不能自理;
 (2)重伤二级,头皮缺损、开放性颅骨骨折、颅骨凹陷性骨折或粉碎性骨折、颅底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上出血、颅内出血、单肢瘫、脑挫伤、外伤性脑梗死。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入院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5、伤残鉴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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