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网上举报一般是不会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任何受理举报的机关都不得泄露举报者的信息;擅自泄露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检察机关受理公民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必须严格保密。 法律客观: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二)举报材料应当放置于保密场所,保密场所应当配备保密设施。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场所。 (三)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四)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五)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 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严禁对匿名举报线索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