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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局传票不去了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
    二、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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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