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开庭传票不去后果具体如下: 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所以,若当事人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对被告实施拘传强制到庭; 2、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也就是在当事人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另一方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若被起诉到法院,收到了传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即使当事人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决。 被告人不接传票处理具体如下: 1、被告不接传票,可以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2、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受送达人或者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如果留置送达也送达不到,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4、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综上所述,因此,在收到法院传票之后,一是要核对是否真实,是否诈骗行为,二是若确定真实的,则应该积极出庭应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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