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江苏省警察可以调到省内其他城市。警察调动的条件如下: 1、需要经过工作单位的同意; 2、要调动到其他市区工作的话,需要对方愿意接受。同时,且这个单位有编制和职位空缺; 3、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机构需要有同意的意见,即需要加盖现单位和人事局的意见。调入单位要加盖同意接受的意见,同时加盖人事局的意见; 4、商调之后,就可以正式调动。 民警档案都在人事局,调档函发至公安局,经政治处批准后由公安局到人事局提档。然后你把档案交给接受单位就可以了。调动一般按以下审批程序办理: 1、镇区分局由于承办专项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经征求市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市局政治处审批; 2、市局直属单位由于承办专项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经征求市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市局政治处审批; 3、其他党政部门由于承办专项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经征求市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意见后,由市局政治处视情况报市局党委亩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用警。人民警察力量的调动、使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