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除之前对车辆违章行为规定的消分处罚规定外,在3月份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电子警察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后颁布了新规定。驾驶人在车辆违章后可在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电子眼违法记录,需实名注册并绑定本人身份信息。驾驶人可以通过易站通自助处理终端、微信、支付宝、邮政网点等网络渠道处理电子眼。这项规定的颁布,方便驾驶人能够尽快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