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好败机动车与该车的机动车档案记载的事项不一致的2、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3、机动车办理了抵押登记的4、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的机动车档案记载的事项不一致的; (二)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三)机动车办理了抵押登记的; (四)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五)有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八磨猛项、第友游颤九项和第十项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