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未过户承担的法律后果为: 1、机动车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机动车所有权人交付的机动车存在质量瑕疵未及时告知买受人的,机动车所有权人也要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3、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不能过户车辆有哪些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4、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5、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7、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8、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