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提档函在哪开? |
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有工作单位,在现在的工作单位开个证明(说明为单位招聘职工),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持单位证明到人才市场去开《调档函》。如果没有工作单位,持有关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到人才市场看看能否给你开调档函。 3、持《调档函》到原籍所在地人才市场提取档案。 调档函由录取学校招生办开,不需要带证件。 1、各系上报录取名单,最后由录取学校招生办先发出调档函,发往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档案所在地”上面的地址,若是个人,则个人收到后自行办理,然后寄回录取学校;如果是某单位人事处收,那就直接发到人事处,再去人事处协助调档,按照人事处要求补全各种手续。 2、调档有时间限制,因为学校收到档案后才会发出通知书,所以,一定要保证在调档期限内把自己的档案全部搞定。不可超出,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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