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通过云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端进入业务办理界面,或者通过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进入主界面。然后按如下步骤操作:点击“我的”,点击“未登录”,进入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注册账号”进行注册。 2、在“首页”或“办税费”页面点击“社保缴费”,可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代他人缴费”模块,仅需填入代缴对象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余下步骤与自主缴费一样。) 3、社保费缴纳模块可选择“城乡养保”或“城乡医保”,系统会自动带出费款所属期和缴费金额,城乡养保、医保缴费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医保提供给建档立卡户70 元的缴费渠道)。确认缴费信息和缴费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缴费模块。 4、再次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确认后点击“确认缴款”。 法律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暂继续按照现行的税务代征模式征收,稳定缴费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再移交到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同时,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推进征收体制改革逐步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