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是准生证的升级版。 规定流动育龄夫妻可在任何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或纳入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的女方单位所在地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服务内容更规范、全面,其中除了计划生育的服务栏外,还有生育子女后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申报户口栏。 有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相关的信息: 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发放条件:依法登记结婚,无子女的夫妻。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发放程序:夫妻应当在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和有关待遇。 3、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应当提供的证件: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夫妻二寸照片,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提供的材料不全者,应当补齐材料,方可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制证机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由山东省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发,交付各地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