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还是外面的转变?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了刑罚执行的相关程序和机构安排。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死期缓刑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将被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拘役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未成年犯应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执行机关应及时收押罪犯并通知家属,刑满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罪犯应获得释放证明书。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死期缓刑执行罪犯依法要在监狱执行刑罚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时,执行机关应及时收押,并通知罪犯家属。对不同刑罚的罪犯,有相应的执行机关和执行方式。执行期满的罪犯应由执行机关发放释放证明书。法律明确了罪犯执行刑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了刑罚的合法性和执行的公正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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