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深圳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材料 法律问题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材料: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或其它凭证);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提供购置税证明编号以便查询);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纳税凭证(此两项有电子保单数据无需提供纸质资料)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九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条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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