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办中医诊所的条件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作为一名医生对于开中医诊所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一件事情,但还是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够开一家中医诊所的,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中首要的是需要提交申请,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在资格审核的,要如果是个人的话是需要首要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其次的到其他部门的开诊所的资格。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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