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的区别
释义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的区别在于:一是社会团体可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反之不可;二是社会团体可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三是社会团体是松散的会员制组织,活动不定期,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连续、经常的服务组织,具有实体性;四是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一类具备法人资格。
    法律分析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的根本区别有四点,一是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二是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三是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民办非企业单位是面向社会开展服务的组织,其活动特点是连续的、经常的,其组织结构具有实体性;四是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有一类具有法人资格,其余两类不具有法人资格
    拓展延伸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的法律地位和管理模式对比分析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在法律地位和管理模式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首先,从法律地位上看,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个人、家庭或其他组织自愿设立、非营利性质的社会组织,其法律地位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而社会团体则是指由一定数量的成员自愿组成、非营利性质的社会组织,其法律地位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进行规范。
    其次,从管理模式上看,民办非企业单位通常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方式运作,其管理机构由创办人或成员自行组织,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归属于单位内部。而社会团体则通常采取会员制管理模式,会员具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团体的管理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由会员大会或理事会行使。
    综上所述,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在法律地位和管理模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运营这两种类型的社会组织。
    结语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在法律地位和管理模式上明显不同。前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规范,由个人、家庭或其他组织自愿设立,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方式运作。后者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由一定数量的成员自愿组成,以会员制管理模式运作。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运营这两种类型的社会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七章 服务措施 第四十九条 中小企业的有关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加强自律管理,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开拓市场等提供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八章 权益保护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不得对中小企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对中小企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中小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严禁行业组织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重点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乡镇企业,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举办乡镇企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21: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