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三级防控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全市上下都要严起来、紧起来、动起来。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扛起属地管控责任,严格督办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提升公共场所防疫举措,强化各类大型活动和重点场所管控,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演出等。各行业主体要切实落实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要场所防护措施和筛查检测,严格执行各类公共场所、营业场所常态化精准防控管理措施,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要求。广大市民要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无论居家生活,还是外出购物、工作差旅,都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外出注意戴好口罩,减少人员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合主动配合测温、“一码双查”等各项防控措施,时刻绷紧个人防护这根弦。积极、主动接种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提高抗击新冠病毒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