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是否有法律继承继承的权利 |
释义 | 胎儿享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出生时是活体的胎儿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当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十八岁能继承房产吗 可以继承房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一般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有民事权利的能力,享有继承权,能够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且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权利能力不是一个性质,不能相混同。在涉及继承遗产时,胎儿视为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更应当享有继承权。 二、胎儿权利能力主要有哪些方面 胎儿享有遗产继承权以及接受遗赠的权利。其他情况下胎儿不享有民事权利。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并没有赋予胎儿的民事主体资格,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更没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能力。 三、胎儿死亡,如何处理为其保留的继承份额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此外,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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