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腹中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 |
释义 | 腹中胎儿享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取得继承权,若流产或为死体,则丧失继承权。民法典明确规定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出生时为死体则不存在。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胎儿继承权受到法律保护,只要顺利出生,便有权继承遗产。 法律分析 腹中的胎儿是有继承权的,在对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对胎儿的继承份额进行保留,如果对胎儿的份额没有进行保留的,应当从遗产当中按照份额分割,如果腹中胎儿流产的,那么则会丧失继承权,如果出生是死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一、腹中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 胎儿享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二、胎儿取得继承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胎儿继承权的最终取得:如果胎儿出生(活体),那么婴儿就依法取得了继承权。如果流产或胎儿出生时为死体,那么胎儿丧失继承权。如果胎儿丧失继承权,那么特留份就回归到继承刚刚开始时进行分配(也就是由原财产所有人的继承人按照财产分配原则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民法典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只要孩子顺利出生,他就有权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胎儿在遗产分割中享有继承权,其继承份额应当予以保留。如果胎儿顺利出生,他将依法取得继承权,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然而,如果胎儿流产或出生时为死体,则丧失继承权。保护胎儿利益是我国法律的要求,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同时保持遗产的效用。根据法定继承办理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确保了胎儿继承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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