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财产保全如何操作
释义
    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如下:
    1、向法院直接申请,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诉讼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
    3、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需提供给法院担保;
    4、申请复议,如当事人对财产保全不服可申请复议一次;
    5、申请财产保全如有错误,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财产保全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0: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