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人不全是属于税收居民。 税收居民是指在一国居住(或具有一国国籍),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并受该国法律管辖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或公民通常由于其与某一特定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而被认定在该主权国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在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如果满足住所标准、居所标准或停留时间标准,这三个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标准的的自然人,就要向居住国政府负无限纳税义务,其在全世界范围内取得的所得,都要向居住国政府纳税,这样的居民称为税收居民或财政居民。 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如下: 1、强制性:税收是由国家政府凭借自身的权力,制定相关税法,以国家力量来强制征收税额; 2、无偿性:国家在获得税收之后并不需要给纳税人报酬也不会再直接还给纳税人; 3、固定性:税收是必须根据国家颁布的税法标准来征收的,因此是有固定的税率、纳税人、税种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综上所述,税收居民是指的是在中国境内长期从事生产和消费的个人或者法人,包含他国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并受该国法律管辖的自然人或法人,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