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小时工资为20.3元。广州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小时工资为20.3元。佛山、东莞、中山三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小时工资为16.4元等。 法律客观: 《最低工资规定》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