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引起受害者原有疾病如何赔偿 |
释义 | 如果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原有疾病被加重或诱发的危险状态有因果关系,那么受害人为防止原有疾病被诱发或被加重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合理费用,是受害人的损失,应予赔偿。侵权行为具有加重或诱发原有疾病的现实危险时,受害人为消除原有病症被诱发或加重的危险状态、防止损害后果扩大而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直接导致受害人财产直接减少,属于受害人的损失范围,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 一、交通事故直接死亡是否有误工费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直接死亡的,是没有误工费的。 是否赔偿误工费的前提是受害人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均可以主张误工费。 二、什么是伤病比 伤病(残)比是指人体损伤及其自身疾病或残疾与所致后果之间的比例关系。伤病(残)比从0%~100%,划分为五个等级:1.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若所致后果完全由疾病造成,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其伤病(残)比为0%;2.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若损伤为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一般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损伤诱发疾病(残疾)恶化、加重,其伤病(残)比为10-30%;3.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二者单独存在都不可能造成目前残疾的后果,二者互为条件,互相影响,难分主次,其伤病(残)比为40-60%;4.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后果主要由损伤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其伤病(残)比为70-90%;5.有损伤,又有疾病(残疾),后果完全由损伤造成,疾病未起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其伤病(残)比为10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