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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房子给女方,但一直没过户,请问男方能再婚吗?
释义
    房子是否过户不影响男方再婚的权利,但是女方有凭借离婚协议主张房子的权利,男方应予以配合进行过户,否则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有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署相关协议即可。另一种是协商不好,起诉到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房子可以评估作价后分割,如果双方都要房子,二人可以竞价。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卖了分割。如果一方要房,一方要钱,按合理价格要房一方出钱给另一方。如果没有钱,那将无法要房,只能卖给别人。
    通常房产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条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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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