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十六周岁,是中国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个例外标志。它是公民开始享有和承担完整的权利和义务的一个特殊起点。在我国,大多数公民只有心智正常且年龄达到十八周岁的时候,他/她才能够独立享有和承担完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少数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因法定特殊情况的出现,也能够独立享有和承担完整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