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但同时也要求投保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进行真实告知。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自己的病情隐瞒或不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项有重大隐瞒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项的真实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六条: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之外的损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如果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建议在购买重疾险前,充分了解自己的疾病情况,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以避免类似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