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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内财产约定是什么?
释义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主旨是通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婚前或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处分等作出约定,以满足夫妻的不同需求。这种制度可以简化夫妻财产关系,适应特殊情况和涉外婚姻,促进家庭和睦。约定必须平等自愿,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可以书面或口头约定。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高于法定夫妻财产共同制,但实际上多数夫妻只约定部分财产归属。
    法律分析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婚前或者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等作出约定,并按约定内处理夫妻财产的制度。夫妻一旦约定财产制后就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夫妻实行约定财产制,可以简化夫妻财产关系,也有助于夫妻灵活处理财产关系,适应婚姻家庭生活的特殊情况,满足部分夫妻的不同需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夫妻约定财产制适应婚姻生活的各种复杂情况,满足当事人的不同需求。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涉外婚姻逐年增多,允许以约定方法处理夫妻财产的问题,以适应外国当事人一方的情况。随着“一国两制”的推行,涉及港澳居民婚姻的财产状况也比较复杂,约定财产制便于当事人双方灵活处理其夫妻财产关系,以利于婚姻的巩固和家庭和睦。夫妻要采用约定形式处理夫妻财产关系,必须平等、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或威胁对方;男女可以在结婚前或婚后任何时期作出财产约定;只要约定的财产是夫妻合法所得,夫妻可以自由地确定的内容,可以就部分财产作约定处理,也可就全部婚后财产作约定处理。夫妻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般就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约定,须双方一致认可或者有可靠证据证明,方予以认可。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高于法定夫妻财产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是法定夫妻财产制,只要夫妻没有财产约定,法律就推定其采用夫妻共同财产制。但是,如果夫妻订立了有效或没有约定的财产,才认定夫妻共同所有。实际生活中,完全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夫妻或者家庭不多。夫妻进行财产约定,多数限于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的一部分。例如:有的夫妻约定资金归个人所有;有的夫妻约定继承、接受赠予的财产归个人所有;有的夫妻约定双方每月从收入中拿出一定金额或比例的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剩余都归个人所有;有的夫妻约定,二人实行分别财产制,各人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家庭生活全部费用由高收入一方承担。
    结语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处分等作出约定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夫妻财产关系,适应特殊情况,满足不同需求。随着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夫妻约定财产制适应了各种复杂情况,也适用于涉外婚姻和港澳居民婚姻。约定必须平等自愿,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书面约定效力高于法定共同制,但实际生活中多数限于婚后所得财产的一部分。夫妻约定财产制为夫妻关系的巩固和家庭和睦提供了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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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