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在游乐场受伤可以索赔。游乐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第三人行为造成孩子受伤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游乐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游乐场的经营者,是有义务保障进入游乐场人员的安全。游乐场的经营者作为管理方,应当消除场所内的危险因素,其没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险因素的存在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