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丢失后如何处理房屋产权? |
释义 | 购房合同丢失后办理房屋产权流程:(一)与开发商协商进行补办合同;(二)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购房合同丢失后怎么办理房屋产权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办理流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备案的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备案的购房合同丢失可以复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文本。当事人订立合同,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后,合同文本由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才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按揭后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办理按揭后购房合同丢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复印对方当事人的购房合同文本;或者购房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当事人可以到登记机关去申请复印其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该机关的印章。 购房合同丢失了该怎么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的,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购房合同丢失了该怎么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的,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 该内容由 张豆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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