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办理宅基地土地证的程序是: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递交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一、宅基证怎么办理 1、办理条件 要办理农村宅基证,首先需要满足办理条件。符合要求的办理对象主要为: 1)、由于儿女结婚、家庭分散等原因缺少宅基地的人群; 2)、有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等回乡需要回乡原籍落户且没有宅基地的离退休干部、转业军人等人员; 3)、因国家、乡镇、村内建设导致拆迁重建的人群和原本无居住地的人群;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藉落户且农村没有住房的人群; 5)、其他符合要求的申请者。 2、办理资料 统一办理农村宅基证需要的资料主要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房用地申请书、农村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乡(镇)政府请示、国土资源所的审查报告以及公告照片等。 因各地办理流程会略有差别,以当地实际需要用到的办理资料为准,也可以去咨询村委会,让他们帮忙办理。 3、办理流程 1)、首先需要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填写申请书; 2)、村委会收到申请之后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上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3)、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政府进行批复,并由专人到现场定界和放线。 三、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流程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3、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4、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5、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6、县政府审批之后,相关部门下发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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