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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该如何走
释义
    一、不动产登记程序办理流程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范围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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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58:42